酬金制与包干制收费模式比较研究

2014-01-22 11:01:38 | 作者: | 所属分类:学术交流 | 阅读:13915

酬金制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好处是:其一物业服务企业始终以满足业主的需求为导向,促使物业服务企业规范运作、诚信经营。通过前期详细编制预算,控制资金的正常合理使用;期末公布全部决算执行情况,真正做到将业主的每一分钱合情合理的用好;其二能使物业服务企业规避经营风险,有利于保护企业幼稚期的成长。即采用酬金制,虽然这种收费方式利润不高,但对于处于刚刚起步的物业管理行业而言,它的经营几乎不存在风险,还能确保物业服务企业永远处于盈利状态,并有机会再次承接项目的扩大性生产。

现我国绝大多数物业公司实行的是包干制。这种方式有一定弊端:在同等收费标准下,提供的服务项目越多、服务质量越高,所支付的成本相应也越高,也就是说,在包干制模式下,物业服务企业干得越好,挣得就越少。从长远来看,采用包干制形式的,其物业服务费标准远不能适应物业管理服务成本的增长,因此,最终难免降低服务标准,易滋长物业服务企业“偷工减料”的行为发生。

酬金制则克服了包干制模式的弊病。酬金制是境外很多国家物业管理通常采用的模式,因为其广泛存在,就足以证明其合理性和适宜性,引入酬金制概念是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一大进步。酬金制加大了物业服务运作过程中的财务透明度,有助于推动物业行业的市场化进程。同时,也是绝大多数业主最易接受和最放心的方式。酬金制下的“酬金”是物业管理企业获得的收入。酬金制不会混淆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收入,从而避免业主的收入被侵占。另外,由于酬金制是要公布账务的,不像包干制是由企业独自操作,所以不易使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无理取闹、故意挑剔,并由此引发矛盾和纠纷。

3.1.4 计费方式(计提基数和计提比例)

物业管理酬金制是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物管服务和其它服务获得报酬的一种分配方式。由于它明确了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利益尺度,既维护了业主利益,也可以保障物业管理企业的利益,因此,在实践中被业主和规范的物业管理企业普遍认可。然而如何确定物业管理酬金的计算基数,以多大比例计提酬金比较合理,一直是一个比较模糊的问题,同时也是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比较关心的问题。

一、 酬金计提基数与比例的现状

(一)实行酬金制的代表性行业的特点

市场经济条件下,产业分工的不断细化催生了很多以代理为主要特征的服务性行业。有些行业的某些职能开始由专业公司经营。比如,旅游业中,出现了专门为组团社介绍业主并收取酬金的代理社;保险业中,出现了专业的保险经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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