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金制与包干制收费模式比较研究

2014-01-22 11:01:38 | 作者: | 所属分类:学术交流 | 阅读:13927

我们拟通过设计调查问卷,对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典型城市的酬金制与包干制收费模式进行抽样调查,以掌握酬金制与包干制运作实际,了解两种收费模式的适用范围、操作方式及存在的相关问题,为两种收费模式对比研究及政策建议的起草奠定坚实基础。

(二)酬金制与包干制政策分析研究

顺应《办法》的施行,我国不少省市结合各地物业服务收费实际,在《办法》的框架内,先后制订了涵盖酬金制和包干制在内的物业服务收费相关管理办法。我们拟通过对目前有关省市的物业服务收费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系统梳理,充分总结各省市的先进做法,把握政策制订的核心内容及关键问题,以分析上述政策的缺漏,进而提出完善我国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政策建议。

(三)酬金制与包干制收费模式对比研究

我们拟通过酬金制与包干制的内涵、计费方式(计提基数和计提比例)、运作方式、适用物业项目以及对规避企业风险能力、发挥业主大会监督职能等方面,多角度对比分析两种收费模式的差异和优劣。在此基础上,剖析两种收费模式在运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并提出优化两种收费模式的具体建议,预测适应我国物业服务发展趋势的较优收费模式。

 

第二章  酬金制与包干制收费模式研究

2.1  酬金制与包干制收费模式现状及问题分析

物业管理酬金制,是指一种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的比例或固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和维护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管理包干制,即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有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额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由此可知,酬金制作为物业管理收费的一种模式,克服了包干制模式的弊病,即是在同等收费标准下,提供的服务项目越多、服务质量越高,所支付的成本相应也越高。在包干制模式下,物业服务企业干得越好,挣得就越少。这样一来,许多物业公司往往以降低服务水平、减少服务项目来获取更多的利润,损害了业主的利益。长期如此,必然导致服务质量不到位,物业服务企业也就有可能会被广大业主炒掉。而酬金制下的“酬金”是物业服务企业获得的收入。酬金制不会混淆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收入,从而避免业主的收入被侵占。同时,酬金制加大了物业服务运作过程中的财务透明度,有助于推动物业行业的市场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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