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金制与包干制收费模式比较研究

2014-01-22 11:01:38 | 作者: | 所属分类:学术交流 | 阅读:13924

这体现了市场性原则。

四、物业管理酬金的计算方法

以代收代支的物业服务资金和其它收入的和为基数计提酬金,应扣除物业服务资金和其它收入中所包含的应提的酬金部分。一般来说,管理酬金是以物业服务资金和其它收入的和为基数按一定的百分比计提,由于物业服务资金和其它收入中已包含了酬金,如果计算方法不正确,酬金本身也会被计提酬金。

 

错误的计算方法是这样的:

含酬价=净  价+酬  金

酬  金=含酬价×酬金率

净  价=含酬价×(1-酬金率)

按照上述公式,酬金额的计算方法可演化为:

酬  金=(净价+酬金)×酬金率

=净价×酬金率+酬金×酬金率

此公式表明:酬金本身也被提取了酬金。

为了真正显示计提酬金的合理性,物业管理酬金应该采用价外计提的方法,即按物业服务资金和其它收入的和扣除管理酬金以后的净价提取的方法,避免酬金本身计提酬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含酬价=净  价+酬  金

酬  金=净  价×酬金率

含酬价=净  价×(1+酬金率)

假如已知含酬价,则酬金的计算方法为:

酬  金=含酬价/(1+酬金率)×酬金率

下面,举例说明物业管理酬金计提的方法:

ABC物业管理公司2003年11月收到业主交来的物业服务费115万元,按15%计提物业管理酬金,则该月份可计提管理酬金的金额为15万元,计算公式如下:

115÷(1+15%)×15%=15万元

如果按错误的方法计算公式为:115×15%=17

25万元,则多提酬金2

25万元。

3.1.5 成本风险

伴随物业管理市场的发展,竞争加剧、风险俱增,如何在现行物业服务收费模式下降低和规避成本风险已成为物业服务企业生存发展所面临的重大课题。因此,基于酬金制和包干制的内涵,研究其降低和规避成本风险的差异性,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是,酬金制和包干制承担成本风险的主体不同。从两者本质来看,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其实质为市场定价,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物业服务成本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存在彼此消长的关系,物业服务成本的提高,将挤占利润的空间,因此物业服务企业须独自承担风险成本;而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其实质为成本定价,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由于两部分费用均属于预收代管性质,并按照按实结算原则多退少补,由于成本提高引起物业服务支出增加所带来的风险,并没有完全转嫁到物业服务企业,而是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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