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秘书处管理制度

2013-08-06 11:08:18 | 作者: | 所属分类:未分类 | 阅读:11932

(二)耐用办公用品在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

第三条  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一)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工作所需用品。

1、部门所需用品包括: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墨盒、碳粉、硒鼓、光盘、墨水、装订夹、白板笔。

2、个人所需工作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橡皮擦、涂改液、信笺纸。

第四条  各部门需每月25日前将次月《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填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后报秘书长批示。批准后指定专门部门负责采购。

第五条  对需购置的大型办公设备由分管领导提出采购方式,分别找三家以上供货商报价后填写报价审批表,经分管领导批示报送秘书长同意后签订双方购买合同,指定专门部门负责购买。

第六条  综合部负责对秘书处日常办公用品领用登记管理,做好《办公用品领用登记》手续,对急需购买的日常办公用品,填写临时办公用品购置申请报分管领导批示后,在保证质量的同时货比三方后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购买。

第七条  部分办公用品(油性笔、水彩笔、签字笔、白板笔、圆珠笔芯、圆珠笔、涂改液、各种电脑墨盒)实行以旧换新原则;电脑耗材品(鼠标、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更改等)由综合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申领时须依旧换新。

第八条  对购置的办公用品无论大小由综合部负责实物验收,做到货实相符,质量保证后,登记入库。综合部每月底进行易耗办公用品的盘点。

第九条  协会所有员工应当爱护公共办公用品,打印复印避免浪费。对于协会内部文件资料,提倡使用二手纸。本着节约与自愿的原则,可不领用或少领用的应尽量不领用或少领用。对于节俭成效突出的员工,秘书处将予以表扬。

第十条  员工在使用公共办公用品时,如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向综合部提出报修。办公设备因个人操作不当造成严重损坏的,将追究其损坏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节  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秘书处车辆管理及维修保养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协会秘书处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合理调度工作车辆,降低经费开支,确保车辆“规范、安全、节约”,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秘书处车辆除会长、秘书长车辆相对固定使用外,其余工作车辆原则上不固定,主要用于秘书处公务,由综合部统一调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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