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全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说明

2008-08-26 10:08:00 | 作者: | 所属分类:协会通知 | 阅读:2805

(三)要点说明

1. 业主的权利

2. 业主的义务

3. 业主大会的组成

4. 业主大会的性质

5. 成立业主大会的限制和选择

6. 业主大会的筹备

7. 筹备业主大会的工作要求

8. 业主大会的成立

9. 业主大会的职责

10. 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三种情况

11. 业主大会的表决规则

12. 业主委员会的性质

13.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14. 业主委员会的备案

15.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条件

16.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终止

17. 业主委员会会议的规范

18.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限制性要求

19. 管理规约的性质

20. 管理规约的主要内容

21. 管理规约的特殊作用

22. 管理规约的法律效力

23. 临时管理规约的特殊主体

24. 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

25. 临时管理规约的违约责任

26. 《条例》关于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

27. 业主使用物业应当遵守的规则

28.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原则

29.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特殊性

30.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强制性规定

31.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文件的内容

32. 物业管理招标的备案

33. 物业管理投标文件的内容

34. 物业管理招标程序规则

35. 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名册

36. 物业管理评标委员会

37. 物业管理招投标的中标和备案

38. 违反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规定的法律责任

39. 我国实行物业承接查验制度的现实性

40. 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

41. 建设单位应当移交的物业管理资料

42. 物业的保修责任

43. 房屋的保修范围和期限

44.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的必要性

45. 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等级

46. 《条例》关于不同资质等级企业承接项目的规定

47. 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48.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的核定

49. 物业服务企业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50. 物业管理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51. 建立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现实性

52. 物业管理师的注册

53. 物业管理师的继续教育

54. 物业管理师的执业能力

55. 物业管理师的执业范围

56.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57.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范围

58.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原则

59.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主体

60.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金额

61.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方式

62.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63.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和原则

64.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分摊规则

65.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

66.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禁止

67.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其他规定

68.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

69.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考试目的

本部分考试目的是考察应试人员运用《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业务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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