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2-05-31 10:05:13 | 作者: | 所属分类:协会通知 | 阅读:4388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3.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2004年12月31日前已受聘担任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经审核,该考生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具备(请在以下□内打“√”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条件;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条件。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市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意见
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意见
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时间 2012年9月15、16日 资格证书编号  
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 (盖 章)

注: 1. 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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