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1-04-25 10:04:38 | 作者: | 所属分类:协会通知 | 阅读:2994

粤人考〔2011〕2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驻粤
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3号),现将我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4月29日9:00-5月27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交费确认

交费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各地市考生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交费确认,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考生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交费确认。

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决定后公布,各市的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省直报名点定于2011年5月23日至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为受理考生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由单位统一备齐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并交费,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花园酒店东侧),电话:020-83754261。

请各市务必于6月8日前将汇总表和考生报考材料报送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免影响我省试卷的预订工作。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9月17日 上午 9:00— 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 2:00­— 4:30 物业经营管理
9月18日 上午 9:00— 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 2:00— 5:00 物业管理实务

三、考试方式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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