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目的是充分发挥员工潜能,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条 秘书处绩效考核办法适应的对象为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员工。包括特聘、借调或试用期内尚未正式转正的员工。
第五条 秘书处绩效考核办法分为:季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其中每个季度的目标管理考核是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的基础。季度考核结果占全年度绩效考评60%的权重,年终考核结果占全年度绩效考评40%的权重。
第六条 秘书处绩效考核办法的考核方式为:
(一)实行逐级与互评相结合的考核办法:秘书处领导考核部门负责人和员工,部门负责人和员工互相之间考核评分。
(二)考核采用不计名评分方式:每次考核时,考核者采取不记名的评分方式。考核结果由秘书处综合部门汇总,并适时反馈给被考核者。
(三)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和年终,被考核员工准备个人工作总结,然后根据工作总结、《考核表》,并参考出勤情况表,分别进行考核。
(四)考核评分结果采取“平均分”计算:即去除一个最高分及最低分,最后核算出被考核者的平均得分。
第七条 秘书处绩效考核的标准,是对员工的工作素质、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工作成绩和业务学习等五个指标,进行分等级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
第八条 秘书处绩效考核的内容,按本办法的《秘书处员工季度(年终)绩效考核评分表》进行。
第九条 秘书处绩效考核的结果,将员工考核得分划分为“五个等级”(优秀90-100分、优良80-89分、良好70-79分、一般60-69分和较差59分以下),分别对员工进行绩效表彰、奖励、整改。
第十条 秘书处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的结果,也将对秘书处员工的表现鉴定、试用转正、评优奖励、职位升降和季(年)度奖金等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第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秘书处员工,由秘书处综合部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 月 日
第十三节 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秘书处员工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为贯彻激励政策,建立控放有度的绩效工资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秘书处整体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工资管理职责:
1、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负责审批绩效工资发放金额及方案。
2、综合部负责拟订绩效工资基数和分配方案,财务人员负责核算和发放。
第三条 绩效工资的组成
绩效工资由季度奖、年终奖和年度先进工作者奖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