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报时间 通过考核认定及2010年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初始注册受理期为发文之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通过2011年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初始注册受理期为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
请各有关单位及注册人员按时办理。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0月22日 (联系人:胡绮文,联系电话:020-8637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