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公告

2015-01-29 17:01:10 | 作者: | 所属分类:协会通知 | 阅读:6642

协会红头文件

 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公告

各会员:

经我会理事会会议研究决定,拟成立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建立协会专家库,开展物业管理理论研究、咨询服务以及推荐参加省政府采购物业管理项目评审等工作。现将专家资格认定的基本要求及征集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㈠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㈡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以上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㈢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㈣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㈤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㈥年龄在60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科研及教学单位等专业人士,如专业领域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㈦如达不到第二款条件,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专业特长并熟悉产品情况,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可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审核后,认定为评审专家。

二、征集评审专家的专业范围

专业范围:物业管理。

三、申报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会员请填报《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登记表》。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具备所申报评标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提供电子版或清晰扫描件)。

以上材料请发送到协会电子邮件。

四、联系方式

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潘德华

联系电话:020-83642873、13682222338

电子邮箱:gdcpma@163.com

联系地址:天河北路86号401、402室

 

附件1:《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登记表》

附件2:《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登记表》填表说明

附件3:政府采购评审需熟悉的相关法律、法规

 

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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