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注物师协[2014]4号
各有关单位、注册物业管理师:
经我省广大注册物业管理师的要求,为了规范我省物业管理行为,提高注册物业管理师综合管理素质,搭建更广大的服务交流平台,进一步发挥我会推动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职业生涯提升的作用,根据2014年3月8日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决定成立“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珠海办事处”(以下简称“珠海办事处”)。
珠海办事处为协会下属代表机构,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理事会负责。经理事会研究决定,由李越副会长负责管理珠海办事处事务,开展业务活动。
特此通知。
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报: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