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秘书处管理制度
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秘书处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协会秘书处各部门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副秘书长任职管理、会议制度、档案管理等全面的内部管理规范。
第一节 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秘书处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一、综合部岗位职责及分工
岗位职责:
一、综合拟制协会工作计划,总结半年、年度工作;
二、负责秘书处内部日常管理。包括制度建设、行政后勤管理、财产管理、各种会务的组织安排,以及公文处理和档案资料管理等;
三、负责秘书处财务管理,包括会费(含社会捐赠及收入)的收取与管理;
四、协助秘书处领导协调秘书处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五、负责综合协调委员会协调、联络工作;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岗位分工:
一、部门负责人:负责秘书处行政管理、会务组织、对外宣传联络工作,并主持本部门的全面工作。
二、文秘:负责秘书处文件起草、材料撰写、通讯报道、接待以及文书档案保管,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工作。
三、会计:编制财务报表、定期缴纳税款、定期盘点固定资产、财务印章管理、会费催交等工作。
四、出纳:做好现金、银行日记帐,管理现金支票,法人私章,会费收取等工作。
二、会员服务部岗位职责及分工
岗位职责:
一、接受社会有关行业政策法规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咨询;
二、维护行业正当权益,调解行业内部争议;
三、负责组织会员联谊活动, 加强同行专业精英之间的沟通和相互学习,提升广大会员对物业管理专业的进步和发展;
四、负责会员会籍管理;
五、收集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协调、联络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岗位分工:
一、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执行政府委托的专业认证等工作;组织调查和协调处理有关咨询、投诉工作,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
二、主管秘书:负责草拟行规行约及行业技术标准和专业性操作规程,牵头组织行业调研,提交事关行业整体发展的研究报告及成果;对具体投诉及纠纷作出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秘书:负责会员会籍管理;受理投诉和解答有关咨询。
三、交流与培训部岗位职责及分工
岗位职责:
一、负责行业教育及培训管理,组织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专业资格培训的考试工作;
二、组织会员参加境内外的学习、交流、考察活动,以及安排境内外同行到我省的参观考察活动等;
三、负责行业文体活动及其他联谊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四、组织业务交流,为会员提供专业信息咨询服务;
五、负责协会交流与培训委员会协调、联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岗位分工:
一、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注册物业管理师的再教育培训及注册工作,并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
二、主管秘书:负责组织考察、学习、交流、研讨等活动。
三、秘书:组织业务交流,为注册物业管理师提供专业信息咨询服务;
四、负责落实协会交流与培训委员会协调、联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四、发展研究部岗位职责及分工
岗位职责:
一、配合主管部门进行立法调研及政策法规研究。
二、参与论证和起草行业管理及协会相关工作制度及办法。
三、研究制定行规行约,职业道德规范及从业人员有关服务标准和技术性操作规程。
四、组织策划行业理论与实务的课题研究活动。
五、负责会刊的编印、发行工作。
六、负责协会网站管理工作,以及物业管理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行业统计信息的数据管理。
七、负责协会发展研究委员会协调、联络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岗位分工:
一、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策划各项课题调研工作,并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
二、主管秘书:组织开展各项调研活动,草拟相关制度办法,撰写相关理论文章及其他文字材料。
三、秘书:负责协助本部门各项工作,落实协会发展研究委员会的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四、网络管理员:负责协会网站管理工作,以及物业管理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行业统计信息的数据管理。
第二节 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专职副秘书长任职管理办法
根据《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协会副秘书长的任用实行会员兼任和秘书处聘任两种形式。为落实《章程》的规定,发挥协会秘书处和秘书长会议的作用,经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长办公会议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意义
副秘书长职务是协会组织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和完成会员大会决策、决议的关键岗位,是落实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决定的重要角色,也是发挥秘书处职能的重要环节。所以,实行对副秘书长职务的管理,对加强协会的功能和作用是非常必要的。
二、岗位职责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落实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执行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决定、组织秘书处开展相关的工作、完成秘书长指派的工作。在秘书处日常工作中,根据对专职副秘书长的分工,分别负责相关专业委员会的联络和秘书处相关部门日常业务工作的组织落实。
三、遴选与聘用
会员兼职副秘书长的提名以理事自荐报名为基础,经秘书长或换届筹备委员会提名,报理事会审议通过。
秘书处聘用的专职副秘书长经秘书长(或经秘书处部门以上干部推荐)提名,经会长办公会同意后聘任。
专职副秘书长职务可根据工作需要兼任秘书处职能部门和外派机构的岗位职务。
四、任期与考核
兼职副秘书长任期与协会届期相同,为五年。专职副秘书长的聘任分定期与不定期,可与每届届期相同,也可届中增选或罢免。
兼职副秘书长的考核依《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理事会领导职务守则》执行。专职副秘书长的考核除依《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理事会领导职务守则》执行外,实行秘书处内部岗位考核的相关规定并建立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述职考核、员工评议、中层干部投票,由秘书长确定是否转正的意见。经秘书处例会宣布通过,未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即中止副秘书长职务。
二○一三年 月 日
第三节 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秘书处部门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秘书处部门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的分工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负责人工作的带头作用,秘书处部门负责人任职采用聘任的形式,经秘书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部门负责人是执行和完成秘书处工作会议的决策、决议的关键职位,落实秘书处工作会议决定,发挥秘书处职能作用。
第三条 部门负责人主要协助分管副秘书长落实会长办公会、秘书长会议的决议,执行会长办公会议、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决定,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完成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指派的工作,协调、落实协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联络工作。
第四条 部门负责人任职由秘书长提名,经秘书处工作会议通过。根据其个人特长、工作经验及部门工作发展的需要研究决定。
第五条 部门负责人职务任期为壹年。在任期若因种种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秘书长有权予以解聘。
第六条 实行部门负责人岗位考核制,秘书处内部每年度经述职考核、员工评议、副秘书长投票,由秘书长会议确定是否续聘,经秘书处会议宣布通过。对考核未通过的,将自动中止其职务。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三年 月 日
第四节 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秘书处会议制度
会议类型:秘书处会议共分三种,分别为秘书长会议、秘书处办公会议、秘书处全体员工会议。
一、秘书长会议采用不定期召开,由秘书长召集,全体副秘书长参加。主要议题有:
(一)商定落实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决定的方案、提请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审议的事项和工作汇报;
(二)商定大型活动的组织,赴外交流考察活动的组织安排等重要事项;
(三)审议决定协会秘书处工作计划。
二、秘书处办公会议采用定期召开,每周一上午由秘书长或其授权的副秘书长召集,秘书处各部门负责人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主要议题有:
(一)商定有关协会秘书处组织、人事、工资福利、管理规章;
(二)商定落实秘书长会议决定的方案,提请秘书长会议审议决定的事项;
(三)商定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四)商定落实协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进展以及推进情况;
三、秘书处全体员工会议采用定期召开,每月召开一次,由秘书长召集,秘书处全体人员参加。主要议题有:
(一)通报相关会议精神或协会秘书处相关情况;
(二)通报、宣布协会秘书处的重要决定或规章制度;
(三)安排落实秘书处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二○一三年 月 日
第五节 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秘书处收、发文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秘书处收发文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收发文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加强文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现结合秘书处公文处理和文书保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收文审批及管理:
(一)凡外单位来文或明传传真,统一由综合部收文管理员签收,编制年度收文号,认真填写《秘书处来文处理审批表》,注明来文标题、来文简要说明,紧急程度,于当天内报送综合部负责人审批;
(二)综合部负责人根据来文内容,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分管领导或秘书长审批;
(三)分管领导根据来文内容的重要程度,直接提出处理意见或报送秘书长或会长审批;
(四)收文管理员对当天的来文应当天处理报送相关领导审批,对紧急的文件,应及时处理,因特殊情况领导未能及时批示的,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对领导批示内容应及时复印转送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办理。
(五)对办公网上接收的文件,凡涉及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纪检、党建、经济要情等重要电子文档,收文管理员必须打印成纸质文件于当日呈送秘书长或会长审批,按秘书长或会长批示传阅并存档。
第三条 发文审批及管理。
(一)凡以"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字头编正式文号行文或用协会简便信签的请示、报告、通知、通报、函、纪要、决定性等文件,由事项经办部门起草后,填写《秘书处发文审批表》,注明简要内容和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综合部审核文字内容及行文规范后,送分管领导审批。
(二)分管领导对起草部门根据事项的重要程度,对正式编号行文的提出处理意见报送秘书长或会长审批;
(三)凡向上级相关部门上报的,属紧急、重要的"机密"、"秘密"或带有保密性质的事宜,均由秘书长指定由专人负责传递。
(四)代相关单位起草的文件,由指定人员起草,分管领导审阅后报秘书长审批。对联合发文的,以我会为主的,按秘书处文件审批程序办理。
(五)对向外发出的文件、资料,一般在一日内发出,传真上报的,做到不积压,无误无漏;凡有秘密内容的事项,一律不准用明传方式发送。
(六)秘书处的各类文件的发文统一由综合部收发文管理员负责对领导批准后的文书统一编号,加送主题词、抄送和分送部门、发文日期、印刷数量进行印刷、盖章,由综合部负责统一送发。对重要的文件指定专人负责送达。
(七)文件制发坚持谁制发谁负责的原则,各类文件的校对由起草人负责,凡下发或上报的文件中出现错字、漏字、行文不规范的,文件制发人负主要责任。
第四条 文书归档管理
(一)归档范围:
1、秘书处及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各类专题总结报告;
2、协会主要领导的发言稿;
3、各项专题方案,重要专项活动和经验总结;
4、各类会议照片、摄影片、DVD片、录音、录像(以上含文字说明),专项会议纪要,被刊登的文章,指导及经验介绍,专项项目合同;
5、秘书处各部门起草发文的文书,会议纪要,决定、条例、规章制度,委托书、协议、合同以及外单位来文处理件,秘书处定期剪报;
6、秘书处人事档案、党组文件等具有参考保存价值的文件。
(二)管理员职责:
1、管理员应按国家规定的《文书档案管理办法》对立卷的文件和案卷,按照规定进行分类、编目和归卷。
2、管理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规定。需归档的文书档案,做到文件齐全,排列整齐,查找方便。
3、管理员应对正式编号处理或正式发文编号完结的文件,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人员催收、归档。
4、对借阅的文书档案,借阅人应填写《借阅文件档案登记本》,经综合部负责人批准,办理登记签收手续,方可借阅或借出。借出文件档案,一般不超过一星期,如需继续借用的,须重新办理借用手续。对借出的文件要及时催还,如发现缺损、丢失或泄密违章情节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进行适当处理。
(三)归档管理
1、各部门应每季度第一个星期内将上一季度本部门举办的专项活动、专题会议、专项合同、照片等在归档范围内的有价资料、电子图片等分类整理,填写移交清单,报送综合部档案管理员办理移交手续签字后,管理员进行分类归档。
2、档案管理员应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对各部门移交的各类文书档案进行分类归档,对内容不详细或无记录的文书、照片说明等要及时向主办部门了解。
3、对外单位来文及协会行文的已办结的文件,由综合部档案管理员每月第一周对上月文书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4、对文件的逐级审批意见,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对已审核完结文件进行及审批意见进行撰改的,一经发现,予以追究。
5、档案管理员应每年度进行销毁各类列为短期的档案和文件,要严格按照档案法规定,进行造册登记,经领导批准,方可进行销毁。否则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第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三年 月 日
第六节 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印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本会各项工作规范、高效、优质,依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本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秘书长(法人代表)是本会印信管理的负责人,秘书长授权统一由综合部负责印章和各类证照管理和使用。管理员应选派政治可靠、严守纪律、责任心强的人员专职负责印章和证照管理。
第三条 印章和证件必须由保管人统一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建立印章管理卡,以及《印章使用登记册》和《证件领用登记本》。
第四条 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对一般对外交流、普通简便式的文件由部门分管领导批示后给予加盖秘书处印章;
(二)对协会正式编号发文的文件,经审批正式编号后给予加盖公章;
(三)对签订的合同,协议,按合同审批程序审批后,单位负责人在合同中签字后,加盖合同专用章;
(四)对专业委员会下发的文件,按发文审批手续正式编号后,经专业委员会主任确认后,加盖专业委员会印章;
(五)对协会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证书年审,需经秘书长批示后给予加盖证书专用章;
(六)财务专用章由本会主管会计负责保管,按协会财务管理的制度使用印章。
第五条 印章使用应履行严格的登记制度,详细登记用印日期、事由、用印部门、批办人、使用人等事项。《印章使用登记表》由综合部统一印制,保管,登记使用完毕后或在每年年初交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存档。
第六条 用印时应认真核对用印文件,明确用印内容和目的,确认符合用印手续后,方可用印,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印章,如确因特殊原因需由其他工作人员代用印章,必须由印章管理人员在场监印。所有用印文件,应保存一份内部签批材料存档备查。对未按审批手续办理用印的,印章管理员有权拒绝用印。
第七条 原则上不得在各类空白证书、证件、图表及其他材料上用印。因特殊原因需盖空白印章的,须经秘书长批准,并标注份数逐一编号。用印后,综合部应指定专人严格管理空白印章件,填写发出后要报综合部备案;对提供用印空白印章样式件的,经办人应要求承办方写出"空白用印责任承诺书",经办人及承办方签字后报领导审批,确保用印安全。未用的空白印章件应全部退回综合部,由综合部进行登记销毁。
第八条 原则上不得携带印模外出用印。确因特殊原因需外出用印的,须报秘书长同意后,由综合部监印,并确保印章安全。
第九条 原印章报废需要更新的,或新设立机构需刻制新印章的,由综合部按规定提出刻制印章申请,经秘书长批准,由综合部统一报市公安局审批并刻制。新印章启用后,原有印章作废,统一按规定由综合部上缴市公安局销毁。
第十条 综合部应加强对印章使用的监督管理。对印章保管不善,造成印章丢失的;把关不严,用印后造成重大错误和损失等不良后果的;对私自留存、使用应予销毁或上交的印章;以及非法使用印章的,视情节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本会各种证件的使用管理:
(一)证件包含:社团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各类规范格式的法人代表证明、介绍信等证件;
(二)各部门在办理业务中需借用协会相关证件的,需在《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证件领用登记本》中详细记录证件类别、使用事项、使用时间、待归还时间、注明借阅的原件或复印件、类别等相关要求,报秘书长批准后,综合部给予办理借用手续。
(三)借用人在证件使用完毕后,应及时交回综合部,经综合部验收证件完好无损后,给予办理退还的登记手续;借用复印件加盖协会公章,综合部应在加盖的公章处作说"仅作为某项内容使用"和"限期使用时间"字样,经办部门未用完复印件应退回综合部统一销毁。
(四)在借用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书损坏或遗失的;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对借用证书造成重大错误或损失等不良后果的,视情节严重,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一三年 月 日
第七节 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网站管理规定
第一条 总则
一、制定目的
促进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信息化工作的建设,加强信息化工作的规范管理,完善网上办公流程,搭建会员交流平台,促进协会与会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扩大协会影响力和知名度,根据协会的工作规则和信息化工作特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协会秘书处全体员工。
三、管理内容
1、协会官方网站编辑和日常维护,包括行业动态、会务通告、工作动态、企业天地、政策法规、法律咨询热线等栏目。
2、协会OA办公网,即秘书处办公自动化系统。
3、会员信息系统,即协会与会员之间信息交流平台。
四、工作目标
1、加强协会秘书处办公自动化建设,提高网上办事效率。
2、促进资源共享,形成信息在行业内、企业间的通畅传播,达到行业协会和企业之间互动的效果。
3、加强协会官方网站编辑工作,充实网站内容,形成更新及时,点击率高的目标,进一步提升协会的知名度和品牌。
第二条 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工作人员
1、协会设网站管理员一名,由发展研究部工作人员兼任。
2、秘书处各部门设信息员,由部门工作人员兼任。
二、工作职责
1、网络管理员监督各部门的信息收集;网站密码管理;网站的信息汇总、日常管理、维护与备份;网站版面设计、调整、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网站数据备份、防黑客病毒以及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对网页提出改版等建议。负责协会物业管理通讯、会刊的网络版的收集整理、更新、挂网工作。
2、综合部负责协会简介、协会章程、协会职能、组织机构等栏目信息的更新及供稿;负责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活动、上级领导来协会考察活动、协会领导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材料的收集、组织安排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新闻起草及供稿;负责外来公文等信息登记、审批及供稿。
3、会员服务部负责法律咨询热线中常见问题、法律咨询顾问、咨询问题、入会须知、会员名录、相关下载栏等栏目信息的更新;负责会员信息系统的整理及更新。
4、培训交流部负责行业相关培训、交流、考察等活动的信息供稿及收集更新;负责会员企业的LOGO、友情链接等栏目增加或修改;负责横幅、浮动广告等小栏目更新;负责企业天地等栏目信息的收集更新;负责行业动态等栏目信息收集更新。
5、发展研究部负责政策法规中行政法规、广东省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广东省政府规章、广东省规范性文件等栏目信息的更新及供稿;负责行业动态中理论研究栏目中协会课题信息的更新及供稿。
第三条 挂网工作要求
一、工作流程
1、转发通知、政策法规、行业动态、企业天地、会员网站展示等栏目由相关部门整理起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副秘书长审批,交由网站管理员及时发布。
2、会务通知、法律咨询、招投标信息、接待来访等重要外事活动信息由相关部门整理起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副秘书长核准,报秘书长审批,交由网站管理员及时发布。
二、时限要求
1、网站管理员应在领导审批后即时办理挂网。
2、协会换届大会、年会等重要会议应在会议结束后24小时内办理挂网。
第四条 培训、考核和奖惩管理
一、网站管理员每半年接受一次业务培训,信息员应每年接受一次业务培训。
二、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三、不得在协会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协会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四、不得利用协会网站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五、不得利用协会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协会规定、影响协会形象、泄露协会机密的信息。
六、对违反本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的,给予批评并责令改正;对严重违反本办法并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应追究有关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条 其他
一、本规定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二、本规定解释权归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第八节 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秘书处员工工资福利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完善协会秘书处的工资管理,统一秘书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标准,现根据协会《章程》规定:工资福利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规定执行,结合协会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职务工资共分九个等级。分别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门正职、部门副职、部门主管、文员、一般职员(一般职员指从事相对简单或者司机岗位的职员)。
第四条 协会工作人员工资(税前)根据其所在岗位承担责任及工作年限分档管理。按等级分档为:会长分两档,副会长分两档,秘书长分两档,副秘书长分三档和返聘档,部门正职分三档和返聘档,部门副职分三档和返聘档,部门主管分三档和返聘档,文员分四档,一般职员分四档。
第五条 工资主要由职务工资、工作津贴、改革性津贴、生活性津贴四部分组成。另有独生子女费按广东省及广东省有关计划生育标准发放,其它费用可根据协会财务实际状况临时决定。
第六条 工资级别标准:
(一)职务工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工资级别只安排两个档;副秘书长、部门正职、部门副职和部门主管工资级别安排三档;部门主管、文员和一般职员安排四档。
(二)工作津贴、改革性补贴和生活性补贴:套用市政府工资涨幅标准与协会原工资分类标准的涨幅度调整。
第七条 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除协会《章程》规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副秘书长外,专职副秘书长通过秘书长提名报会长办公会议决定。秘书处其它工作人员按《秘书处聘(借)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 秘书处工作人员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按1至3个月执行(特殊情况须由会长或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批准同意),试用期内工资按套用档位标准执行。
第九条 协会秘书处人员按聘任相应的职务套用,具体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大学本科应届毕业套用文员一档起;大学本科有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为文员二档;大学本科毕业有满4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为文员三档。
(二)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的套用文员三档;硕士研究生毕业有满2年工作经历为部门主管一档;研究生毕业有满4年以上工作经历为部门主管二档;
(三)博士毕业执行部门主管三档,博士毕业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执行部门主管四档。
(三)退休返聘人员套用返聘档,结合返聘职位及工作要求可作出相应调整。
(四)凡持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执业资格证的在同等级别标准上增加一档。
第十条 协会秘书处聘用的试用期内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司机和企业借调人员过节费按正式聘用人员的一半计发。借调人员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按《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借调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协会秘书处季度及年度绩效奖金按《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绩效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内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以及司机,不计发绩效奖金。
第十二条 试用期后,经批准转正的正式聘用人员次月工资在原工资标准中晋升一级。
第十三条 协会秘书处员工工资福利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税前工资;
(二)绩效工资(季度奖、年终奖),按《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秘书处员工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三)按政策或协会规定应享受的其它福利(可根据协会经济状况发放);
(四)相关业务提成等(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 协会秘书处工资发放时间应为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在当月产生的待扣费用在下月工资发放中扣除。
第十五条 秘书处工作人员因违反劳动纪律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按情节轻重及相关规定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协会领导成员会议决定后,报会长办公会议通过后并执行。
二○一三年 月 日
第九节 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秘书处员工请假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文件要求,结合协会秘书处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员工请假制度。
一、假期种类及规定时间:
(一)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
(二)部分节假日:妇女节女性员工放假半天(3月8日);青年节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5月4日)。
(三)每周公休假日:每周休息两天。
(四)婚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岁,女年满20岁),可享受带薪婚假3天;员工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的(男年满25岁、女年满23岁),再增加10天。员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自理。
(五)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按照请假流程经审批后即可休带薪丧假5天,如到外地赴丧,可根据路途增加往返路程假。途中交通费自理。
(六)产假
1、符合规定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享受90天带薪产假(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
2、晚育(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30天,(即可享受120天产假),难产或剖腹产增加15天(即可享受105天产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5天;
3、男员工可享受7天陪护假;
4、符合规定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凭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可休假15天;孕期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凭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可休假30天。
5、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凭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可休假7天;孕期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凭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可休假10天。休假期间,按照员工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6、女员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不能按期到岗的,凭区级以上医院证明,超过产假期的工资待遇,按照员工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7、女员工在哺乳期(即孩子在1岁内),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
(七)探亲假:在现任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给予探亲假。
1、员工探望配偶(须结婚满一年后)的,每年给予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八)年休假
1、凡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假5天,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假7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带薪假10天;满20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假15天,休假期内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2、工龄计算按本单位规定。
3、年休假在当年度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不予累计,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4、职工一年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5天,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0天的,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九)病假:员工因病、伤请假一天以上,需凭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书面申请,按请假审批手续办理。
(十)事假:非特殊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确因特殊情况须提前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准假。
(十一)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病假、事假等,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均包含在内,不另加假期天数。
二、请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
(一)国家规定天数以内的下列假期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如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产假、探亲假、年休假;
(二)病假期间待遇规定
1、一个月内病假不超过1天,工资待遇不变;
2、病假每月累计在2-5天(含5天),扣除日工资的10%和该季度绩效工资的10%;
3、病假每月累计在6-10天(含10天),扣除日工资的20%和该季度绩效工资的20%;
4、病假每月累计在11-15天(含15天),扣除日工资的20%和该季度绩效工资的50%;
5、当月病假超过15天,需报秘书长批准,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6、年累计病假超过20天,扣除全年度绩效工资。
7、因慢性病等特殊原因长期病假,需秘书长特批。
8、病假期跨季度,按请假当天所属季度计算。
(三)事假期间待遇规定
1、一个月内事假不超过1天,工资待遇不变;
2、事假每月累计为2至5天(含5天),按出勤天数比例扣除其事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该季度考勤所占20%的绩效工资;
3、事假每月累计在6天以上(含6天),按出勤天数比例扣除其事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该季度绩效工资50%;
4、事假在6天以上的,需经秘书长特批。
5、事假期跨季度,按请假当天所属季度计算。
(四)请假工资扣发时间:综合部按请假人销假时间,根据本制度在当月工资发放时扣发上月请假工资,报秘书长批示。
三、请假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一)年休假:各部门应于每年第一季度提交经分管副秘书长审批的本部门人员年休假计划,交综合部汇总后,报秘书长批示。
(二)年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和超过三天的事假,需在休假前一周办理《请假审批表》,经批准同意后,交综合部存档,休假完毕即到综合部办理销假。
(三)三天以内事假需提前1天办理好审批手续,经分管副秘书长批准报秘书长批准后交综合部备存,事假完毕后即到综合部办理销假。
(四)病假需出具本市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外地的需出具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经分管副秘书长批示后报秘书长审批,交综合部存档。
(五)员工请假满未按时到岗,或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以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需报秘书长审批。
(六)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从旷工的第一天起,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天者按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七)副秘书长请假需填写《请假审批表》,报秘书长批准同意后,交综合部备存。
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如实上报员工请假情况,如有瞒报、漏报情况,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责任。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综合部。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第十节 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秘书处办公用品管理领用制度
第一条 为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保证协会秘书处办公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耐用办公用品的领用:
(一)耐用办公用品包括:电话、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打孔机、剪刀、裁纸刀、直尺、起钉器等。
(二)耐用办公用品在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
第三条 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一)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工作所需用品。
1、部门所需用品包括: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墨盒、碳粉、硒鼓、光盘、墨水、装订夹、白板笔。
2、个人所需工作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橡皮擦、涂改液、信笺纸。
第四条 各部门需每月25日前将次月《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填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后报秘书长批示。批准后指定专门部门负责采购。
第五条 对需购置的大型办公设备由分管领导提出采购方式,分别找三家以上供货商报价后填写报价审批表,经分管领导批示报送秘书长同意后签订双方购买合同,指定专门部门负责购买。
第六条 综合部负责对秘书处日常办公用品领用登记管理,做好《办公用品领用登记》手续,对急需购买的日常办公用品,填写临时办公用品购置申请报分管领导批示后,在保证质量的同时货比三方后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购买。
第七条 部分办公用品(油性笔、水彩笔、签字笔、白板笔、圆珠笔芯、圆珠笔、涂改液、各种电脑墨盒)实行以旧换新原则;电脑耗材品(鼠标、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更改等)由综合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申领时须依旧换新。
第八条 对购置的办公用品无论大小由综合部负责实物验收,做到货实相符,质量保证后,登记入库。综合部每月底进行易耗办公用品的盘点。
第九条 协会所有员工应当爱护公共办公用品,打印复印避免浪费。对于协会内部文件资料,提倡使用二手纸。本着节约与自愿的原则,可不领用或少领用的应尽量不领用或少领用。对于节俭成效突出的员工,秘书处将予以表扬。
第十条 员工在使用公共办公用品时,如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向综合部提出报修。办公设备因个人操作不当造成严重损坏的,将追究其损坏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节 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秘书处车辆管理及维修保养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协会秘书处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合理调度工作车辆,降低经费开支,确保车辆"规范、安全、节约",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秘书处车辆除会长、秘书长车辆相对固定使用外,其余工作车辆原则上不固定,主要用于秘书处公务,由综合部统一调派。
第三条 各部门用车均须通过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前半天或一天在综合部填写《用车登记表》,办理用车申请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用车。
第四条 车辆不能满足各部门工作用车情况下,一般应利用公交车,遇有领导紧急交办事宜,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乘坐的士,报销相应车费。
第五条 各部门在用车完毕后需及时将车辆钥匙和行驶证交综合部,并办理用车完毕登记手续;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赶回的,应请示分管领导。
第六条 节假日期间若因公需使用车辆的,由综合部调配。
第七条 公务用车产生的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用车人(或驾驶员)参照用车登记,按实际发生额在当月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八条 用车人(或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对应车型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出车,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由个人承担。
第九条 综合部负责对车辆办理年检、车船税交纳、保险办理、红绿标、110护车神、车载电话续费等车辆业务的办理,对未按期办理相关业务产生的滞纳金,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第十条 综合部负责车辆定期保养,保养前需提前申请,填写《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秘书长批准后到经评审合格的修理厂进行保养维修。未经申请,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的,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 车辆规定程序维修保养完毕后,按批准的维修保养内容由综合部经手人在维修清单上签字,交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秘书长审批报销。
第十二条 车辆因公在市区以外出差,发生紧急情况需维修处理的,用车人(或驾驶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车辆状况,经同意,由用车人(或驾驶员)在当地修理厂进行紧急维修处理,出差回来后,由用车人书面报告说明故障发生及维修情况并附维修详细清单,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二○一三年 月 日
第十二节 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秘书处员工绩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提高秘书处内部机构人员的业务素质、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加强内部管理,并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秘书处特制定员工绩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办法》的宗旨是:通过岗位绩效激励考核模式运用,充分发挥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岗位工作业绩与收入分配、绩效奖励相结合,全面提升秘书处整体绩效水平。
第三条 《办法》采用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原则,做到以绩效考核为主,也兼顾平时综合表现。最终目的是充分发挥员工潜能,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条 秘书处绩效考核办法适应的对象为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员工。包括特聘、借调或试用期内尚未正式转正的员工。
第五条 秘书处绩效考核办法分为:季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其中每个季度的目标管理考核是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的基础。季度考核结果占全年度绩效考评60%的权重,年终考核结果占全年度绩效考评40%的权重。
第六条 秘书处绩效考核办法的考核方式为:
(一)实行逐级与互评相结合的考核办法:秘书处领导考核部门负责人和员工,部门负责人和员工互相之间考核评分。
(二)考核采用不计名评分方式:每次考核时,考核者采取不记名的评分方式。考核结果由秘书处综合部门汇总,并适时反馈给被考核者。
(三)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和年终,被考核员工准备个人工作总结,然后根据工作总结、《考核表》,并参考出勤情况表,分别进行考核。
(四)考核评分结果采取"平均分"计算:即去除一个最高分及最低分,最后核算出被考核者的平均得分。
第七条 秘书处绩效考核的标准,是对员工的工作素质、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工作成绩和业务学习等五个指标,进行分等级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
第八条 秘书处绩效考核的内容,按本办法的《秘书处员工季度(年终)绩效考核评分表》进行。
第九条 秘书处绩效考核的结果,将员工考核得分划分为"五个等级"(优秀90-100分、优良80-89分、良好70-79分、一般60-69分和较差59分以下),分别对员工进行绩效表彰、奖励、整改。
第十条 秘书处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的结果,也将对秘书处员工的表现鉴定、试用转正、评优奖励、职位升降和季(年)度奖金等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第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秘书处员工,由秘书处综合部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 月 日
第十三节 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秘书处员工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为贯彻激励政策,建立控放有度的绩效工资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秘书处整体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工资管理职责:
1、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负责审批绩效工资发放金额及方案。
2、综合部负责拟订绩效工资基数和分配方案,财务人员负责核算和发放。
第三条 绩效工资的组成
绩效工资由季度奖、年终奖和年度先进工作者奖组成。
第四条 绩效工资的适用:
一、季度绩效工资和年终绩效工资适用人员范围为正式聘用的员工。
二、年度先进工作者奖适合人员范围:
1、正式聘用的员工;2、借调和特聘员工。
第五条 绩效工资核算
季度绩效工资的核算以季度绩效考核成绩和出勤情况为依据,分为五档,做如下界定:(年终奖暂不做确定)
| 等级 | 考核评分 | 季度绩效工资对应关系 |
| 一档 | 90分以上 | 员工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80% |
| 二档 | 80分至89分 | 员工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75% |
| 三档 | 70分至79分 | 员工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70% |
| 四档 | 60分至69分 | 员工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65% |
| 五档 | 59分以下 | 员工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60%以下 |
说明:员工季度满勤占绩效工资总额20%,员工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0%。(满勤指员工每季度请假天数为3天以内(含3天),迟到、早退累计5次(含5次)以下)。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应遵循准确、客观、保密原则。
第六条 本办法经秘书处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决定实施。
二○一三年 月 日
第十四节 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秘书处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仪表仪容,树立和保持协会秘书处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管理,协会秘书处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男职员的着装要求:每周一至周四统一着装,夏天着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佩带协会工作证。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 女职员的着装要求:每周一、周三着套裙,周二、周四穿套服(黑色衬衣、白色裤子),并一律穿肉色丝袜、高跟鞋,并佩带协会工作证。
第五条 员工上班时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六条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本部门员工遵守本规定。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工资的5%。
第七条 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第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节 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秘书处借调人员管理规定
为进步加强秘书处借调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借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协会人事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借调人员范围
根据工作需要,协会秘书处可以在协会全体会员单位中借调在职工作人员。
二、借调人员条件
1、勤奋敬业,为人正直,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熟悉和了解物业管理相关知识,并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3、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0—35岁,形象端庄,身体健康。
三、人员借调基本程序
1、制定借调计划:需借调的部门制定人员借调计划,说明借调原因、工作岗位、条件、时间和期限,同时填写《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秘书处借调人员审批表》,经单位领导审批。
2、办理借调手续:确定的借调人员由秘书处向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发出借调函,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借调相关人员后,协会向借调单位发《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秘书处借调人员的函》,被借调人员应按规定的报到时间到协会综合部办理借调手续。
3、借调期满后,由协会秘书处对其进行考核,就其在借调期间思想、工作表现等方面综合评价并写出书面鉴定,并通知被借调人返回原单位。
四、借调人员管理
1、借调期内,借调人员不改变人事隶属关系,其档案管理、工资调配、职务晋升、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福利、奖金和年度考核等仍由借调人员原所在单位具体负责管理。
2、借调人员的日常考勤,按照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将考核结果定期反馈给借调人员原所在单位,作为工资发放及奖惩依据。
3、被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违反协会秘书处相关规定的;工作纪律散漫、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不服从领导安排导致不良影响的;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协会将随时予以退回。
4、被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不管是否到期,只要工作不需要,应随时予以退回。
5、借调工作人员分为临时借调和长期借调两类,长期借调期一般为一年;确因工作需要,需延长借调时间的,各部门必须提前向协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履行借调手续,一般情况延长期不超过一年。
五、借调人员的待遇
1、借调人员的工资及福利由原单位发放。
2、长期借调人员可享受每人每月800元补贴。
二○一三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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