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职业经理及其事务所的生存空间

2014-07-22 16:07:41 | 作者: | 所属分类:学术交流 | 阅读:8309

(八)成立物业管理企业,包括物业管理经理事务所,开展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业务,包括物业管理全托服务、物业管理顾问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教育培训服务、参与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策划。

(九)对本人所在单位的物业管理项目进行管理服务的指导和监督。

(十)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作为注册物业管理职业经理,其执业范围应该不受物业规模和项目类别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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