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业主忧物管费升价

2015-01-05 16:01:09 | 作者: | 所属分类:协会新闻 | 阅读:5745

我国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业主忧物管费升价

来源:南方都市报[微博]陈齐2015-01-05 08:24

国家发展改革委昨日表示,2014年11月下旬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8个文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也在此次“指导地方放开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之列。物管收费放开,或许意味着广州“最高2.8元/平方米·月”的物管收费标准上限进入历史,不少业主忧虑普遍提价。

物管收费将进入市场化时代

据悉,根据2010年8月1日广州市物价局、国土房管局联合出台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明确新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应执行政府指导价规定,其最高收费标准为2.8元/平方米·月,超过此标准须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此次国家发改委放开物管收费,或许意味着广州“最高2.8元/平方米·月”的物管最高收费标准进入历史,物管费将真正进入一个市场化的时代。

对于物管费上限可能取消,业主们自然有不少看法。“现在物管费已经够高了,而且我们根本不知道物管费都用到什么地方去了,加上有些业主长期不缴费,我们这些缴费的也不愿意涨价。”家住白云区某小区的刘先生听到物管费要放开的消息后,表示了自己的担忧:“最怕物管公司收费涨了服务没涨。”

也有业主表示了对提高物管费的支持,家住海珠区琶洲某房改房楼梯楼小区的邓小姐告诉新快报记者,她所居住的小区物管费仅0.5元/平方米·月,自己住的100平方米房子每月的物管费仅50元,物管人员会维护小区的绿化,每周洗两次楼梯,目前她对小区的物管费比较满意,如果物业经营有困难,她可以接受与物管服务相对应的物管费。

业主呼吁物管费涨价更透明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广州因为物业公司要上涨物管费而引发矛盾的案例可谓比比皆是。一方面,部分物业公司经营成本上升,经营难以为继;另一方面,部分业主认为物管公司收支不透明,涨价无理。

去年上半年,番禺某小区就曾出现物管公司与业主因为涨价一事矛盾对立的情况。该物管公司在一份说明中提到:“近年来人工成本及物价的大幅上涨是管理费调价的主要原因……管理费三年未作调整,但三年以来,单是人工成本的增加已使管理费的整体支出增长超过30%。”

据悉,该小区最终“成功”上调了物管费,但仍有业主表示了不满。该小区业主欧小姐就认为,物管成本的提高确实是事实,但物管公司自始至终都没有透明地公开物管成本明细,这让业主们感觉心里扎了一根刺。

对于物管费上限是否该取消,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会长许建华表示,目前这一上限确实到了该取消的时候了。“有些物管公司确实存在招不到人,服务水平下降的情况。”许建华表示,目前广州部分物管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采用低价竞争的手段,极端情况下甚至出现“跑路”的现象,降低了整个行业的服务质量,而提高物管收费有助于物管公司提高服务,使整个行业的服务质量保持不下滑。

现在物管费已经够高了,最怕物管公司收费涨了服务没涨。

——白云区某小区业主刘先生

物管费上限确实到了该取消的时候了,服务企业应该逐步调整收费标准,不能随意乱涨价。

——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会长许建华

业主选择物管公司自主权不够,贸然放开物管费上限,不一定是好事。

——广州房地产专家韩世同

业内人士建议:由第三方机构评估收费标准

不过,许建华同时认为,尽管取消了物管费的封顶,但也不意味着物管公司会马上出现普遍性的涨价行为,因为涨价必须伴随着物管服务质量的提高。许建华强调,物管公司必须对收支情况进行公开透明的公示,说清楚每一笔钱用到了什么地方。在不封顶的情况下,物管服务的定价标准需要业委会与物业公司进行协调沟通,物管公司需要实行菜单式服务,实行明码实价。

许建华表示:“乱涨价也会影响社会稳定,服务企业应该逐步调整收费标准,不能随意乱涨价。”他建议,政府应该扶持第三方的专业机构来对物管公司的服务进行核价,什么样的服务收多少物管费,不应由物管公司单方面说了算。

在广州房地产专家韩世同看来,此次物管费的放开,蕴含着一定的社会管理风险。

“目前广州许多小区的业委会都没有成立,加上多数小区的物管是原来开发商指定甚至直属的企业,业主在选择物管公司的问题上自主权不够,贸然放开物管费上限,并不一定是个好事。”韩世同表示,业主不仅应该有权力选择收费高、服务好的物管企业,也应该有权力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服务标准相对低一些但价格实惠的物管服务,物管费不能只涨不降。

【郑重声明】 本文由网站编辑部发布,所有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版权归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网站编辑部共有,欢迎转载, 但未经作者同意必须保留此段声明,并给出文章连接,否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留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