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职业培训转型升级的思考

2014-09-18 16:09:35 | 作者: | 所属分类:学术交流 | 阅读:10006

关于物业管理职业培训转型升级的思考

作者: 深圳物业管理进修学院   文章来源: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2013年10月28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正式发布行业成立32年来首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对行业的整体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阐述和分析。目前,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人才培育理论也理应紧跟行业发展变化的步伐。有鉴于此,以行业培训为视角,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探讨物业管理职业培训的转型升级问题。

一、物业管理行业培训历史回顾

1.行业培训起步阶段----持证上岗培训(1996-2005)

为进一步向全国推广深圳经济特区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实践经验,早在1993年建设部房地产业司与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就在深圳举办了“全国首期物业管理讲习班”,开创了我国物业管理培训的先河。1996年深圳正式实行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成为全国第一个实行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的城市。1998年建设部在全国推行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分级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直到2005年底《行政许可法》出台,该制度已在行业实施了十年时间,而由这一制度所催生岗位培训在这一时期对普及物业管理规范行业,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2.职业资格制度探索阶段----物业管理师培训(2006-2013)

2006年,国家《行政许可法》出台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取消物业管理持证上岗制度的同时颁发了《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对物业管理核心岗位项目经理实行职业资格制度,要求项目经理应当由物业管理师担任。到目前为止,全国取得物业管理师资格的人数仅有43919人,完全不能满足行业发展需求。另一方面,在废止持证上岗制度的同时,物业行业人才培训市场呈现鱼龙混杂的局面,各地方政府部门、地方协会以及各种个体培训机构应运而生,纷纷进入物业管理培训市场。他们提供的培训项目门类繁多且缺乏系统性和合理性,培训品质和效果更无法得到保障,由于物业管理培训市场此阶段出现监管“真空期”,导致了培训市场不规范、行业企业对培训的信任度下降等负面效应的产生。

3.职业能力培训探索阶段-----项目经理岗位技能培训

物业管理的发展对人才的职业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原有的持证上岗基础理论培训已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特别是能胜任项目经理岗位能力的人才需求缺口很大。为此,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于2009年3月研发了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执业能力培训产品,采用“沙盘推演”的创新培训模式,围绕项目经理执业能力需求,采用单元式课程设置,师资多由企业总经理或行业专家担任,该培训产品一经推出便受到了企业和学员的广泛认可,也引起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高度关注。

【郑重声明】 本文由网站编辑部发布,所有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版权归广东省注册物业管理师协会网站编辑部共有,欢迎转载, 但未经作者同意必须保留此段声明,并给出文章连接,否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留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