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物协关于发布《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2014-05-19 10:05:46 | 作者: | 所属分类:协会通知 | 阅读: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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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物业管理师:

现将《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物业管理师抓紧报名。请广大物业管理师积极报名,并通过“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在线学习平台”,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课程学习。

已完成注册的物业管理师应当严格按照《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中“物业管理师每年应当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应当不少于20学时”的要求,按时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课程。尚未完成注册的物业管理师应当抓紧办理相关注册事宜。在注册工作尚未完成前,也可以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在线学习平台”提前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课程学习。获得的相关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可作为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证明材料。

本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实施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告我会秘书处。

 

附件: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鹏、王丽霞

联系电话:010-88083105、88083290

传真:010-88083290

电子邮箱:cpmi2000@vip.sina.com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二O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为落实《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中关于“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的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形式和培训计划等内容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统一发布”的要求,根据我会印发的《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内容,现制定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如下:

一、课程设置

(一)必修课课程

1.我国物业管理法治建设的成就、困境与理想

2.物业管理的责任边界和风险防范

3.物业管理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

4.物业管理项目方案的设计与实施

5.物业服务企业的财务管理

6.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的关键点及注意事项

7.物业设施设备管理要点

上述课程在一个注册有效期(三年)内适用。

(二)选修课课程

1.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经验分享

2.重构物业管理商业价值

——兼谈互联网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影响

3.成本上涨和行业应对

4.在管物业项目交接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5.商业物业项目资源整合与招租

6.以设施设备管理能力为核心竞争力的思考与实践

7.物业管理突发事件处理与危机公关

8.物业管理与服务的质量管控

9.物业管理师领导力的提升

上述课程在一个注册有效期(三年)内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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